为什么会启动撤销三年不使用(商标撤三)程序?
作者:商标代理人 来源:北京商标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02-26 11:39:40点击:
为什么会启动撤销三年不使用(商标撤三)程序?
在后的商标注册人,发现无法克服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,于是启动在先商标的“撤销三年不使用”即商标撤三申请人。
商标撤三申请人递交申请的时间节点不同,有的在前,有的在后,对于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,来确认是否是在先商标被引证,从而提出商标撤三,争取在商标局实质审查“在后商标”之前,就已经撤销了“在先商标”的注册。
在后商标申请人一方面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,另一方面,就自己的在后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。复审理由是在先引证商标,将会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。
商标局对在先注册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,目前通常需要1年或2年左右的时间,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在后商标的驳回复审,需要1年半左右的时间,即,当商评委实质审理在后商标的驳回复审时,商标局有一定的可能已经对引证商标做出了撤销其注册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