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注册的情形有
作者:商标代理人 来源:福州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:2024-01-20 11:12:07点击:
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注册的情形有
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注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药品的通用名称。
药品的质量。
药品的主要来源。
药品的功能和用途。
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,但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。
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
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注册的情形有
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注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药品的通用名称。
药品的质量。
药品的主要来源。
药品的功能和用途。
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,但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。
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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